适用行政处罚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3-22 07:11:29
一、

适用行政处罚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适用行政处罚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资料图】

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二、

不服行政处罚复议期限

不服行政处罚复议期限是六十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三、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有: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3.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其他程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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